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作者: 时间:2025-03-20 点击数:10
一、 本院各专业招生指标情况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专业代码 | 学习形式 | 本院该专业招生人数 | 推免拟录取考生数 | 备注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0 | 全日制 | 6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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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 | 085601 | 全日制 | 8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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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招生指标可能会根据生源等进行微调,以实际拟录取指标数为准。
二、 本院各专业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成绩要求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专业代码 | 总分 (含加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 | 备注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0 | 250 | 31 | 47 | 12 | 普通考生 |
材料工程 | 085601 | 250 | 31 | 47 | 44 | 普通考生 |
三、 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内容、复试形式
1.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学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 2)专业课笔试考核。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计入复试总成绩。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按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为准。专业知识考核选择的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得相同。
(3)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阅读翻译及材料学科专业外语水平;材料科学基础知识和理论掌握情况;材料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动态的了解;创新能力和科研发展潜质;治学态度、思想作风、心理素质、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思想品德考核;个人特长(专利、论文发表、主持或参与项目、获奖等情况)考核。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两方面的考核外,还必须加试《工程材料》与《材料性能学》两门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各占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任何一门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形式
线下现场复试。
四、复试差额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以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数为准。
五、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2.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40%+(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60%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已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予以加分并按加分后的初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六、 复试流程安排
1.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我校复试费180元/人。复试费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费,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请所有考生在核实确认已获得复试资格后,再进行缴费。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微信扫码后,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复试学院名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批次(以学院公示复试考生名单信息为准)等信息,根据提示完成缴费。建议考生留存缴费截图备查。
2.报到需携带的材料:
(1)资格审核材料:考生报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核查,复印件交给学院存档。
ü 考生初试准考证;
ü 考生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考生姓名需与报考时姓名一致。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ü 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ü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ü 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ü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定向协议;
ü 其他如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可以加分的考生还需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证(纸质档或电子档)并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合格方可复试;
ü 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ü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面试材料(考生携带材料到面试现场,正式复试前证件交复试现场复试秘书)
ü 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单位盖章说明:应届生由在读高校所在院系党总支审查盖章;现在职往届考生由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查盖章;未就业往届生由档案保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派出所审查盖章。必备)。(附件2);
ü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处或档案单位公章,必备);
ü 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各类奖励竞赛获奖证书、科研论文专利成果证明等材料。
七、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排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到,提供完整资格审查材料,如考生未能提供完整审查材料,考生需要在面试开始前补齐相关材料。
2. 考生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按指定位置等候。如考生未能及时到场,开考15分钟之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缺考处理。
3. 考试期间考生原则上不允许上厕所,若遇特殊情况,须由监考人员陪同出入考场。
4. 距离考试结束30分钟前,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考试。
5. 面试开始如考生未能及时准备好,可提前5分钟申请跳至下一位考生,待考生准备好再插队复试,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
6.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不得与未面试考生进行交谈,泄露考试内容。
7. 考生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否则学校有权追究考生责任,并取消该考生的复试成绩。
8. 如开考后直至学院复试结束一直联系不上考生的,可取消该生复试资格。
八、 录取排名说明(含不予录取的情况)
1.录取时考生分批次、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
(1) 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 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 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 考生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拟录取考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系统确认,逾期取消待录取资格。
3.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4.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未达到相关要求者不予录取。
5.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6.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8.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复试纪律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其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9.存在其他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九、 学院其他补充说明
1.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0773-2231918
联系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调剂相关事宜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3.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自治区相关文件及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执行。
4.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03月20日
附件1.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202503.docx
附件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硕士)2025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