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答辩后需完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金杰发布时间:2024-12-17浏览次数:9758

    

2024年下半年已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研究生管理系统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填写学位授予相关信息

研究生学位信息将上报国务院学位办,作为以后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请据实填写每一项信息,于2024年12月18前填写好学位信息。

登录“智慧校园”,点击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2023版)”-“毕业与学位”- “授予数据核对”,认真填写学位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打印1份纸质文档,签字确认后交研究生秘书存档。

2、系统提交终版学位论文

登录“智慧校园”,点击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2023版)”-“毕业与学位”- “终版论文上传”—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档。

要求:(1)扫描已签名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合并到论文中后再上传系统。

2)上传系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必须保持一致。导师审核同意后论文最终版后才能打印。请于12月18日前完成终版论文电子版提交。

二、答辩后需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的材料

1、学位基本信息表即打印的学位授予信息表一份。

2、修改后的最终印刷版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3本,蓝色封皮;硕士研究生2本,白色封皮,封皮上的澳门十大赌博靠谱网站平台的LOGO要打印成黑色)。

注:学位论文的纸质版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使用最新版)必须有本人和导师的亲笔签名。

3、若有创新项目未结题但已完成论文答辩的同学,请办理创新项目移交手续。填写《研究生创新项目移交书》(一式三份)(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资料下载/创新项目相关表格/…)交至学院秘书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给学院秘书。

 三、研究生通过网上图书馆“论文提交”功能上传pdf文档学位论文,正常提交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注意:上传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必须保持一致,扫描已签名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合并到论文中后再上传。

 

四、结清学费、贷款和学术论文版面费等,归还图书和借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等等。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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