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门十大赌博靠谱网站平台博士研究生培养授位工作的规定,现将2019级博士生学位论文中期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及实施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评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专家组成员由学院聘请。中期考评专家组成员至少应聘请5名相关学科的专家,原则上为教授或博导。小组设组长1名,原则上为教授、博导。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可作为小组成员参加中期考评会,但不能担任组长。
二、网上申请中期考评及审核流程
研究生登录“智慧校园”-“研究生管理系统”-“博士学位管理”-“中期检查”,填写中期考评信息,提出中期考评申请,并上传中期考评表(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博士学位相关表格)。
导师登录“智慧校园”审查中期考评表,填写 “导师审核意见”,对学生学位论文工作阶段考核做具体评价。
学院研究生秘书登录“智慧校园” 审核导师和学生所填写的相关信息,至少提前三天在网上录入中期考评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将中期考评信息通知本学院督导组成员,以便督导检查。除保密论文外,至少提前三天在学院网站发布中期考评报告会相关信息。
中期考评完成后,研究生秘书需在网上录入考评结果和审核意见。
三、中期考评结论
中期考评结论分为两种:
1.通过,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继续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2.不通过,在导师的指导下6个月后才能重新进行中期考评。2次考评不过者,应终止博士生学业。
四、需提交的纸质文档
导师和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本人将导师审查意见和学院审查意见复制到《中期考评表》后打印纸质文档(一份),签字后交给所属学院。
学院研究生秘书收集整理中期考评表,签署学院意见并签字盖章,整理好的中期考评表由各学院负责保存。提交签字盖章的《中期考评汇总表》1份(直接在系统中导出)到学位办。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博士生学位论文中期考评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