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校政策法规室主任贾媛媛、法学院教师牟春花,协同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教授高家伟等一行五人赴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就检察公益诉讼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路,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邓盛文及各城区检察院代表出席座谈会。
陈路副检察长首先对高家伟教授、贾媛媛主任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桂林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领域的实践和探索。陈路副检察长提到,桂林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在检察公益诉讼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多个案例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他希望以此次座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高校与检察院之间的沟通交流,互相借鉴学习,拓展工作思路,共同探索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发展新路径。
高家伟教授回顾了自己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认知历程,对检察公益诉讼未来发展充满期待。他精辟地指出,《检察公益诉讼法》不仅是推动我国检察法治规范体系日臻完善的强大动力,更是推动《公益诉讼法》后续立法及《公益保护法典》出台的关键因素,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保护法治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高教授提出,《检察公益诉讼法》被赋予了“宪法实施保障法”的崇高地位,它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具体贯彻和落实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同时,他建议在《检察公益诉讼法》中增设“中国公益检察官”专章或专节,并在各级检察院内设立专业的公益检察部门,配备专职的公益检察官,以此彰显我国公益检察官队伍的职业操守和精神风貌,进一步强化公益保护的法治力量。
邓盛文主任表示《检察公益诉讼法》将对公益诉讼事业产生深远影响,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他期待院校双方能继续开展更广范围的交流探讨,推进检察实务与法学理论良性互动,让双方合作结出更为丰硕的成果,实现互利共赢。
贾媛媛主任表示,《检察公益诉讼法》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是法治轨道上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她认为,《检察公益诉讼法》应当构建起以法律监督为核心、以诉讼为标准、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公益诉讼构架体系,实现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机衔接。
研讨会中,与会专家各抒己见,讨论气氛热烈。此次调研活动不仅加深了学校与检察院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生动实践。校政策法规室将继续强化与司法实务部门的协同互动,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共融共促,以功能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以资源联合赋能法律服务,努力谱写院校合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