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卢远学等3名同学学籍处理退学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4浏览次数:11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见桂电教〔202430,下列学生应予退学见附表。请学生本人尽快来校签字领取《学籍处理退学决定书》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自《学籍处理退学决定书》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无异议者应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周内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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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学籍处理退学决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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